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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reer Guid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Taiwan

留臺就業攻略

雇主版-聘僱外國人須知

請依同學的身分選擇合適的聘僱方式與流程,了解在臺工作的相關規定與申請步驟。

工作內容

應符合受聘僱從事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下各工作類別之工作內容。

資格規範

外國人資格:
外國人應為在臺取得大學學士(含)以上學位,或取得製造、營造、農業、長期照顧、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之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、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,並經本部審核累計點數滿70點,即符合資格。

※ 外國人相關資格規範可參考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」及 勞動部公告

雇主資格:
應符合聘僱外國人從事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下各工作類別之雇主條件(例如:特許行業資格、資本額、營業額等資格要件)。

※ 雇主相關資格規範請參考 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 及 公告說明

評點表內容

•依據學歷、薪資、工作經驗、華語能力、其他語言與成長背景、配合政策與就學表現等,通過標準為70分。

1. 學歷

• 博士:30分
• 碩士:20分
• 學士:10分
• 副學士:5分(需符合指定學門)
• 應備文件:畢業證書影本

2. 聘僱薪資

• 月薪47,971元以上:40分
• 40,000~47,970元:30分
• 35,000~39,999元:20分
• 31,520~34,999元:10分
• 應備文件:簽妥之勞動契約書(須註明薪資、職稱、內容等)

3.工作或實習經驗

• 工作經驗兩年以上:20分
• 一年以上或臺灣實習一年以上:10分
• 應備文件:工作或實習證明影本

4. 職務資格

• 具職務特殊專長:20分
• 應備文件:專業訓練證明、技能證照、得獎記錄等

5. 華語能力

• 流利:30分、高階:25分、進階:20分
• 應備文件:能力檢定證明、中文課程成績或學習時數證明

6. 他國語言或成長經驗

• 兩項以上語言能力:20分
• 一項語言能力或在他國居留6年以上:10分
• 應備文件:護照、語言檢定證書、學習時數證明

7. 配合政府政策

• 受僱於配合政策之企業,或就讀政策專班:20分
• 應備文件:中央機關核定函、新型專班證明、產學合作文件

8. 獎學金與在校表現

• 政府獎學金或成績前30%:20分
• 校內獎學金或前50%、GPA達3.0以上:5分
• 應備文件:核定公文、得獎名單、成績單等

合格標準:總分達70分以上,即符合聘僱資格。

•聘僱在臺畢業僑外生工作評點表。(*申請表格3.)

申請表格

※ 依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》第7條規定及勞動部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勞動發事字第1110507399號公告,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案件已全面線上申辦,不再受理紙本案件。
※ 請備妥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及自然人憑證,於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  線上申辦聘僱許可。